招标项目编号:SZJXND招2019-09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第四地质大队灾后绿化项目,建设单位为福建省第四地质大队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福建省第四地质大队,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宁德市蕉城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工程造价146567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工程 ;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46567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园林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
备注: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
3.6.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2016)5号、闽建(2017)16号、建市(2017)241、闽建筑(2018)38号、闽建筑〔2018〕43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单位、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2、根据闽建办筑[2016]8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11月21日至2019年11月26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单位介绍信到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现金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12月4日16时00分,提交地点为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第四地质大队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
电话:13809567939
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中益蓝钻写字楼706
联系电话:0593-2639555转803
联系人: 小林
监管部门: 福建省第四地质大队队灾后修缮及重建项目领导小组及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