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平,择优选择的原则,我队对专用设备资产清查盘点转场搬运项目进行邀请招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福建省第四地质大队;
2、工期要求:15天;
3、项目名称:专用设备资产清查盘点转场搬运项目。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工作内容
根据我队专用设备资产清查盘点的现场工作要求,对设备进行转场搬运。
(二)工作要求
1、服从我队现场工作人员指挥,搬运到指定位置后,有序摆放;
2、搬运过程中无物品丢失和损坏;
3、搬运过程不得野蛮或违规作业,其安全责任自负;
4、不得转包他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上应具有“搬运及装卸”营业范围。
四、报价及报价要求
1、本次报价为:一次性报总价;
2、报价含人工搬运费、机械费、管理费、保险费、税金等费用,报价为本项目的包干总费用;
3、本项目设定的最高报价为5.2万元;
4、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到我队现场进行充分查勘,了解本次项目的工作内容后,再进行合理报价,现场查勘对接人王主任,电话13950572818。
五、标书及标书送达要求
1、投标报价函和承诺书;
2、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标书送达地址:宁德市国道路113号,福建省第四地质大队704室(资产科) ,标书送达时需密封完整;
4、标书送达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8日9:30。
六、投标保证金
1、项目投标保证金:0.2万元人民币,投标人以现金方式送达我队开标现场;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定合同时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者当场退还。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8日10时00分;
2、开标地点:福建省第四地质大队8楼813室(大会议室)。
八、评标办法
我队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成立评标小组,评标小组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一)初步评审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废标处理:
1、投标人资质不符合要求的;
2、投标文件无盖章的,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5、投标人填报的工期要求不符的。
(二)评标细则
1、有效报价的最低报价为中标人;
2、若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报价相同时,当场进行抽签确定中标人;
3、若有效报价人不足三家的,则改为当场竞争性一轮报价。
九、付款方式
搬运完毕后15天内,由中标人提供发票付款,保证金无息退还。
十、其他事项:
1、报价一经评标小组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本项工作实行费用总价包干;
2、报价人提交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中标人不得在成交后将项目转包给他人,否则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附件1:《投标报价函和承诺书》
附件2:《合同协议书》
福建省第四地质大队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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